所在位置:首页 > 常州文化 > 翻阅常州 >
|文笔塔|适之兰情(图)
时间:2009-01-06 【来源:常州日报】

胡适故居厅堂 傅侃摄

本文作者在胡适兰蕙书屋下留影

  胡适一辈子爱兰,爱得那么深切,那么自然。也许这与他出生地绩溪的老家有关。这里是著名的皖南山区,遍布四野的山岭生长着不经眼的兰草,默默地涵养在幽谷中、溪水边。

  沿着当年的徽杭古道,在三月烟花之中,我踏上了先生早年生活过的地方。胡适的老家在绩溪城西40公里一个叫“上庄”的地方,是胡氏聚族而居的大村落。这里襟山带水,远处是1100多米高的竹竿尖山峰,村前是清浅的常溪河流水。按泾人吴掘庵的话说,“其山清以旷,其水环以幽”,寥寥数语,道出先生家乡山水风光的特点与神韵。面对上庄这方风水,我似乎也感悟点什么。

  徽州的“三雕”是有名的,所谓“三雕”,就是砖雕、木雕、石雕,在全国闻了名,那恢宏的徽派建筑处处展现着“三雕”艺术的魅力。不过,这些雕刻艺术的内容大都类同,不是“福、禄、寿”之类的传统题材,就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人物形象。惟独先生祖屋与众不同,门楣上是“兰蕙书屋”的砖刻,门窗是兰花的木雕,栩栩如生,十分精美,并录有“兰为王范香,不与众草伍”的题款,无不透出书香门第的神韵。据说这几幅兰是胡氏祖上花大价钱得来的蓝本,由其父亲亲自雕刻而成。我想,家中的这一切以及山野中的蕙兰,不会不进入少年胡适的心灵。

  君子爱兰,爱其品行,适之爱兰,同样如此。不过,先生爱兰还有一种特殊的情感,这就是浓浓的乡情和乡思,他爱的是故乡的徽兰,爱的是华夏的国兰。胡适先生在家乡生活了10余载就去了上海,后来又去了美国,1918年回乡为母奔丧后再没有回到上庄,1948年离开北平再没有回到大陆,直到1962年匆匆离去。怪不得先生生前把“我从山中来,采来兰花草;一日看三回,看得花时过;朝朝频顾惜,夜夜不能忘”的小诗,要以《期待》作题,先生期待的是回家,期待的是回乡,期待的是“千里明月照望乡”。适之先生兰的绝唱一时间也成为两岸最流行的歌曲。记得上世纪80年代,台湾校院歌曲风靡大陆,我和50后的所有年轻人一样,也朗朗传唱过《故乡的云》、《走在乡间的小路上》、《橄榄树》和这首脍炙人口的《期待》。校院歌曲给了我们全新的感觉,在传唱的同时也感知了海峡对岸同胞的心声,他们要以故乡的云、家乡的兰来寄托深情。

  胡适之爱兰,上庄人都爱兰。在幽深小巷间,在深宅大院中,不时飘来兰花的清香。先生的故居藏在深巷中,青石板铺就的小道旁是高高的马头墙,洞开的深深庭园中,少不了的是从山中带来的兰。看到先生故居邻近的一家门第洞开着,我一眼就见到院内摆满的兰草,两位耄耋老者坐着,不时地欣赏着眼前的“杰品”。我是多么地羡慕,不由地入户与老人聊起了兰。我这才知道,在上庄,在绩溪,养兰是许多乡邻里人的爱好,在劳作之余,那些相伴的花中“君子”就是他们对春天的期待,只要见到兰草含蕾,如同听到春天的脚步声。怪不得适之先生在诗中会那样地写,那样地盼,恐怕整个徽州人都有“我从山中来,带来兰花草,栽在小园中,希望花开早”的人生经历,这是他们对春天的期待,对希望的期待。

  胡适出身并不是书香门第。祖上和许许多多的徽州人一样,为了生机,走出了“七山一水二分田”的穷乡僻壤,在上海川沙开了个小小的茶叶铺,给家人一点经济上的支撑。胡家第一个读书人是先生的伯祖父,可怜十载寒窗连个秀才也没考上,只能在乡间做个私塾先生。父亲胡铁花算是走上读书做官道路的幸运儿,24岁做了个秀才,后来还在台湾台东做了“三品”知州。只可惜,在台身患风湿重症,甲午战后台湾割让日本,其父只得内渡大陆,不久便病逝于厦门,年值55岁。

  有人曾传,胡适是世居绩溪古城的望族,连蔡元培先生都误把先生说成是与绩溪城内胡氏的同宗。胡适则说,蔡先生指出的“绩溪胡氏”是有家学渊源的……但是这个世居绩溪城内的胡家与我家并非同宗。先生并没有像有的人那样去高靠名门,去沾一门出文、武尚书的胡宗宪家族之光,也没有冒“红顶商人”胡雪岩门户之名,更不会像阿Q那样自称“我祖上可阔着呢”,而是把祖上在川沙开小茶叶铺的事实告诉大家。真正与先生同宗同族的倒是那个在巴拿马获得金奖、以徽墨成名的胡开文。也许是上庄的墨香熏陶了少年适之,使他后来一辈子爱读书,一辈子做学问。就是这么个胡适,在乡间读了八九年私塾,在沪上修了五六年新学,在美国留了六七年洋学。13岁走出这个家门,13年后的胡适最后弃农科,学哲学问政治,竟然成为五四时期我国新文化的旗手、享有世界声誉的学者,这不能不感谢养育他的这方山水。

  胡适一生很是风光,曾经戴过许许多多桂冠,据说各种学位就近30个;但也坎坎坷坷,经历的事件和交往的人物众多,挨骂挨捧伴随终身。所有的一切给这位夫子打下了烙印,而几个常州人对他的影响更是深刻。我在臆想,是否也是兰的缘故?常州旧称“兰陵”,先生对一群兰陵之子的情感是特别的。胡适与国民党元老吴稚晖交往甚密,相互知根知底,连稚晖的生日、学历、籍贯都一清二楚。他在自传中说,我所敬重的老朋友吴稚晖先生,生于1865年,比父亲小24岁……吴先生曾就读于江苏的“南菁书院”。先生还记得国民党元老纽永建与吴稚晖同学于南菁,记得吴稚晖第一次拜谒该院山长名儒黄以周先生时的情况,说他看到黄先生书斋挂着一幅终身难忘的格言:“实事求是,莫作调人”。胡适称,这句格言翻译成英语或白话就是“寻找真理,绝不含糊”。可见,胡适对这种治学精神的赞赏,对吴稚晖印象的深刻。胡适与语言大师赵元任的交情也是比较深的,两人都是靠庚子赔款而进入美国康乃尔学院,他们都是语言问题的“专家”和文学方面的“大师”,可谓是同在天涯现遇“知音”。在美的中国学生会成立“文学科学研究部”时,胡适担任了文学股的委员,他立即找赵元任商量,准备把中国文字问题作为年度文学股的论题。以后,他们分别写了《吾国文字能否采用字母制及其进行方法》、《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》的论文。正是由于有胡适之与赵元任这样一批文学青年,才推动了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发展。胡适对号称“南亭亭长”的李伯元也敬佩有加,他把《官场现形记》、《老残游记》、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称是“唯一可被称为活文学的作品”。另外,胡适还与陆小曼、陈衡哲、刘半农、刘海粟等一批常州儿女有很深的交往,并帮助撮合过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。

  胡适的爱情经历是丰富的,他一生爱过许多女人,毕竟他是有新思想的文化人;胡适的夫妻关系又是现实的,他与小脚女人江冬秀厮守了40余年,毕竟他是旧道德的顺从者。他写的唯一一个剧本《终身大事》的主旨是极力反抗旧式包办婚姻,并喊出“这是孩儿的终身大事,孩儿有自己的决断”的心声,但又屈从母亲的安排,维持着无爱的婚姻。我们可以为他的爱情唱赞歌,也可以为他的婚姻唱挽歌。他爱过美国女郎韦莲司,两年中为自己的心上人写了100多封情书,不可不谓情深;他爱过常州才女陈衡哲,自称“对她当然有一种很深的和纯洁的敬爱”,甚至为自己的女儿取陈衡哲爱称莎菲的谐音“素斐”为名,可见其中的情愫。如何化解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,年轻的胡适最终以兰为师,自习勉之。他在日记中写道:古诗十九首云“千里远结婚,悠悠隔山坡;思君令人老,轩车来何迟?伤彼兰蕙花,含英扬光辉;过时而不采,终随秋草萎”。吾每每诵此诗,未尝不自责也。胡适还是恪守固有传统,顺从家母之命,与大其一岁的江家闺秀成了亲,直到永远!

  这就是胡适!故乡的蕙兰影响他一辈子。   薛焕炳/文 朱凌茹/图

  


(编缉:薇安)

网友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
暂无评论
发表评论